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C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4461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科博肽注射液
科博肽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本品主要成分为科博肽。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4461

国药准字H530221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晚期癌症疼痛、慢性关节痛、坐骨神经痛、神经性头痛、三叉神经痛、麻风反应神经痛等慢性疼痛的治疗,尤其用于慢性、顽固性、持续性疼痛的治疗。

用法用量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肌内注射。一次140μg,一日140-280μg。用药间隔应大于6小时,连续用药10日后应停药1-2日。 1、癌症疼痛:首次注射140μg,140-280μg/日,10日为一疗程,隔1-2日再进行第二疗程治疗。治疗初期若效果不显著可与原治疗剂量的镇痛药物合用,逐日减少镇痛药物的用量,至第三或第四天完全停用原镇痛药物单用科博肽维持疗效。 2、各种慢性、顽固性和持续性疼痛:一次140μg,一日1-2次,10日为一疗程,隔1-2日再进行第二疗程治疗。治疗初期若效果不显著可与解热镇痛药合用,在第一疗程的第3-4天停用合用药物,以后单用科博肽维持疗效,疼痛控制后改为维持量,每2-3日注射140μg科博肽以巩固疗效,维持适当时间后可考虑停药。 3、急性疼痛:本品与阿片类药物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合用可增强其镇痛作用,延长镇痛作用时间,一次140μg,一日140-280μg。由于本品起效较慢,一般不宜单独用于急性疼痛的治疗。 4、内脏疼痛,肝、肾、胃肠引起的疼痛:一次140μg,一日140-280μg。与非甾体解热镇痛药或阿片药物合用可提高疗效。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青光眼及高热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晚期癌症疼痛、慢性关节痛、坐骨神经痛、神经性头痛、三叉神经痛、麻风反应神经痛等慢性疼痛的治疗,尤其用于慢性、顽固性、持续性疼痛的治疗。

药理作用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1、个别人有口干、头晕、恶心症状,一般不需特殊处理。 2、个别人初用时疼痛可能短时加重,继续用药即可显效。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不应超量用药。 2、部分病例用药早期效果欠佳,应坚持按疗程用药,多可取得显著效果。 3、严重肾病、严重高血压、冠心病患者慎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儿童用量均较成人减半,疗程之间应停药1-2日;幼儿慎用。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连续超量用药可能引起呼吸抑制,此时应停药并用胆碱酯酶抑制剂如新斯的明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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