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C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4461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二盐酸奎宁注射液
二盐酸奎宁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本品主要成份二盐酸奎宁。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海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4461

国药准字H3502137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治疗脑型疟疾和其他严重的恶性疟。

用法用量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1、成人用量:按体重5-10mg/kg(最高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4小时滴完,12小时后重复1次,病情好转后改口服。 2、小儿用量:剂量同成人,按体重5-10mg/kg(最高量500mg)。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孕妇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治疗脑型疟疾和其他严重的恶性疟。

药理作用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1、本品每日用量超过1g或连用较久,常致金鸡纳反应,此与水杨酸反应大致相似,有耳鸣、头痛、恶心、呕吐,视力听力减退等症状,严重者产生暂时性耳聋,停药后常可恢复。 2、24小时内剂量大于4g时,可直接损害神经组织并收缩视网膜血管,出现视野缩小、复视、弱视等。 3、大剂量中毒时,除上述反应加重外,还可抑制心肌、扩张外周血管而致血压骤降、呼吸变慢变浅、发热、烦燥、谵妄等,多死于呼吸麻痹。 4、少数病人对奎宁高度敏感,小量即可引起严重金鸡纳反应。 5、少数恶性疟患者使用小量奎宁可发生急性溶血(黑尿热)致死。 6、奎宁还可以引起皮疹、瘙痒、哮喘等; 7、静脉滴注应密切观察血压变化。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对于哮喘、心房纤颤及其他严重心脏疾患、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和妇女月经期均应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奎宁可干扰17-羟类固醇的测定。 3、静脉推注易致休克,所以严禁静脉推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奎宁有催产作用,本品可通过胎盘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及中枢神经系统、四肢的先天损伤。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奎宁致死量约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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