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C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4461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氯法齐明
氯法齐明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法齐明。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山西立业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4461

国药准字H320236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1、作为治疗瘤型麻风的选用药,通常应与氨苯砜联合使用。

用法用量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氯法齐明软胶囊: 1、耐氨苯砜的各型麻风,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1次,与其他一种或几种抗麻风药合用。 2、伴红斑结节麻风反应的各型麻风有神经损害或皮肤溃疡凶兆者,每日口服100-300mg。有助于减少和撤除泼尼松(每日40-80mg)。待反应控制后,逐渐递减至每日100mg。为使组织内达到足够的药物浓度,用药2个月后才逐渐减少泼尼松的用量。无神经损害或皮肤溃疡凶兆时,按耐氨苯砜的各型麻风处理。 3、治疗氨苯砜敏感的各型麻风本品可与其他两种抗麻风药合用。如可能三药合用至少2年以上,直至皮肤涂片查菌转阴。此后,继续采用一种合适的药物。 4、成人每日最大量不超过300mg。小儿剂量尚未确认。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障碍及胃肠道疾患者。

禁忌

成分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1、作为治疗瘤型麻风的选用药,通常应与氨苯砜联合使用。

药理作用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1、皮肤粘膜着色为其主要不良反应。服药2周后即可出现皮肤和粘膜红染,呈粉红色、棕色、甚至黑色。着色程度与剂量、疗程成正比。停药2月后色素逐渐减退,约1-2年才能褪完。本品可使尿液、汗液、乳汁、精液和唾液呈淡红色,且可通过胎盘使胎儿着色,但未有致畸报道。应注意个别患者因皮肤着色反应而导致抑郁症,曾有报道,2例患者继皮肤色素减退后,因精神抑郁而自杀。 2、约70%-80%用本品治疗的病人皮肤有鱼鳞病样改变,尤以四肢和冬季为主。停药后2-3月可好转。 3、本品可致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4、个别患者可产生眩晕、嗜睡、肝炎、上讳襡[消化道出血、皮肤瘙痒等。 5、个别患者可产生皮肤色素减退。 6、个别报道发生阿斯综合征。 7、偶有服药期间发生脾梗死、肠梗阻或消化道出血而需进行剖腹探查者。因此应高度注意服药期间出现急腹症症状者。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有胃肠疾患史或肝功能损害及对本品不能耐受者慎用。 2、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时服用。 3、为防止耐药性产生,本品应与一种或多种其他抗麻风药物合用。 4、治疗伴红斑结节麻风反应的多种杆菌性麻风时,如有神经损害或皮肤溃疡凶兆,本品可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 5、多种杆菌性(界线型、界线-瘤型和瘤型麻风)麻风疗程应持续2年以上,甚至终生给药。 6、每日剂量超过100mg时应严密观察,疗程应尽可能短。 7、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沉加快、血糖、白蛋白、血清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升高,血钾降低。 8、用药期间,病人出现腹部绞痛、恶心、呕吐、腹泻时应减量、延长给药间期或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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