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咀嚼片
通用名称:维生素C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4461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戊二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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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银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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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H36021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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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内窥镜、体表镜、橡胶或塑料制品和其他不能加热消毒的器械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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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使溶液pH值调节至7.5~8.5。用于内窥镜等进入体内组织的医疗器械、可浸泡的精密仪器的灭菌,浸泡2~3小时,要完全杀灭芽孢应浸泡10小时;用于一般(体表、外腔使用)医疗器械、实验器材、理发工具等消毒,浸泡30~60分钟,如需灭菌则应浸泡2~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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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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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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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内窥镜、体表镜、橡胶或塑料制品和其他不能加热消毒的器械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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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本品蒸气对鼻、眼和呼吸道有刺激性,可引起咳嗽、吞咽困难、喉头痉挛、气管炎和肺炎,反复吸入可发生哮喘。误服可使消化道粘膜产生炎症、坏死和溃疡,引起剧痛、呕吐、咯血、便血、血尿、尿闭、酸中毒、眩晕、抽搐和循环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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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为防止手术刀等碳钢器材在浸泡时生锈,必须先将所附的由碳酸氢钠和亚硝酸钠组成的防锈增效剂溶解于戊二醛溶液中,用量为每瓶(500ml)或每罐(2kg)戊二醛溶液加所附的防锈增效剂一包;2.医疗器械消毒前应先将器械洗净,并充分沥干后方能放于消毒液中浸泡,消毒灭菌后使用前应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去除残留附着的消毒液;3.乳胶及聚氯乙烯等制品用戊二醛浸泡消毒后用水冲洗10分钟或在水中浸泡2小时后才能使用;4.浸泡用容器加盖后,常温下药液可连续使用7~14天;5.避免接触眼睛,避免吸入戊二醛蒸气;6.本品为外用消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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