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C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4461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奥一麦
(注射用盐酸昂丹司琼)
奥一麦 (注射用盐酸昂丹司琼)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昂丹司琼。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4461

国药准字H2006019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预防放射治疗和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亦用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临用前,加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适量使溶解。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8mg,停止化疗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时同时静脉输注4mg。 4、对于手术后恶心呕吐的病人:缓慢静脉输注4mg。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预防放射治疗和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亦用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可发生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的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对其它选择性5-羟色胺3受体拮抗剂过敏的病人,可能对本药也会产生过敏反应。 2、本药会增加大肠通过时间,对有亚急性肠梗阻症状的病人,在用药后应严密观察。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每日总剂量不应超过8mg。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慎用:本品对动物胚胎无致畸作用,但在人类无此经验。如其他药物一样,本品不应在怀孕期使用,尤其是怀孕头三个月内使用,除非病人用药的好处会大过胎儿可能发生的任何危险。 (2)哺乳期妇女慎用:建议哺乳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6、儿童用药:儿童患者(3-12岁)静注剂量为:体重40kg或低于40kg,单剂量0.1mg/kg;超过40kg的,单剂量为4mg,用药速度不应少于30秒,最好超过2-5分钟。尚无低于3岁儿童用药数据。 7、老年用药:65岁以上病人的用药疗效及对药物的耐受性与普通成年病人一样,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或用药途径。 8、药物过量: (1)尚无昂丹司琼过量特殊解毒药,应用适当的支持疗法治疗患者过量症状。 (2)除了上述所述不良反应外,开始用昂丹司琼还会出现下列现象:一位病人单剂量静脉注射72mg昂丹司琼时,出现3-4分钟的突然失明(黑朦),加上严重的便秘。另一位口服48mg昂丹司琼的患者,随后4分钟滴注32mg,出现短暂的迷走神经反射性晕厥。所有上述症状都可自行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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