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托普利片
卡托普利片

卡托普利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卡托普利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3218

生产企业: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卡托普利片
卡托普利片
左炔诺孕酮炔雌醇(三相)片
左炔诺孕酮炔雌醇(三相)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本品为复方制剂,黄色片: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050毫克,炔雌醇0.03毫克;白色片: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075毫克,炔雌醇0.04毫克;棕色偏: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125毫克,炔雌醇0.03毫克.辅料为:乳糖、玉米淀粉、聚维酮K80、硬脂酸镁、滑石粉。

生产企业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3218

国药准字H1094020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用法用量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

口服,首次服药从月经的第3日开始,每晚1片,连续21日,先服黄色片6日,继服白色片5日,最后服棕色片10日。以后各服药周期均于停药第8日按上述顺序重复服用。不得漏服。若停药7天,连续两月闭经者,应咨询医师。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常见的有恶心、呕吐、头痛、乳房痛、经间少量出血;较少见的有抑郁、皮疹及不能耐受隐形眼镜;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尚有血栓形成、高血压、肝病、黄疸以及过敏反应等。

禁忌

成分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药理作用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该药品中所含左炔诺孕酮为口服强效孕激素,作用较炔诺酮强,并有雄激素、雌激素和抗雌激素的作用,既可抑制卵巢排卵,又可增加宫颈粘液稠度和抑制子宫内膜发育。另一成分炔雌醇亦能抑制促性腺激素分泌,从而抑制卵巢排卵,两药配伍既提高避孕效果,又减少了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

1.开始服药前请咨询医师。包括体检,采集完整的个人和家庭病史,特别注意检查血压。 2.服用该药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该药品。 3.必须按规定方法服药,若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规定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 4.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病、听力或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胸部锐痛或突然气短、偏头痛、乳腺肿块、癫痫发作次数增加、严重腹痛或腹胀、皮肤黄染或全身瘙痒等。 5.吸烟可使服用该药品的妇女发生心脏病和中风的危险性增加,尤其是35岁以上的(含35岁)妇女,故服药期间应戒烟。 6.如欲怀孕,应停药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直到出现第一个月经周期后再怀孕。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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