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托普利片
通用名称:卡托普利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3218
生产企业: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氯倍他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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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仙居仙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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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218 |
国药准字H20084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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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本品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的短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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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疗程不得超过2周,由于该药可能抑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每周总剂量不得超过20g(相当于丙酸氯倍他索10mg)。 丙酸氯倍他索搽剂: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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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和对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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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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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本品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的短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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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1、本品用药2周以内的耐受性一般较好,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局部烧灼感、刺激和瘙痒,发生率约0.5%,其它较少见的不良反应为刺痛、皴裂、红斑、毛囊炎、手指麻木、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其发生率约为0.3%。 2、局部应用皮质类因醇尚可引起下述少见的局部不良反应:烧灼感、痒感、刺激、皮肤干燥、多毛症、痤疮样疹、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软化继发感染、皮肤萎缩、出现皮纹、痱子。 3、在极少数情况病例,用皮质类固醇治疗银屑病(或停药)可使病情加重或诱发脓型银屑病,故需注意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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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 |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1、儿科患者局部给药的吸引量较大,因此更易于发生全身毒性。 2、如出现刺激表现,应停药并予适当治疗。 3、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需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4、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5、与其它皮质类固醇一样,本品不能用于酒糟鼻和口周皮炎的治疗,局部皮质类固醇一般不能用于治疗座疮或单药治疗广泛的斑块型牛皮癣。 6、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醇外用制剂。在低至每日0.8(相当于丙酸氯倍他索0.4mg)的剂量时即可抑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 7、应用强效皮质类固醇,大面积用药较长时间用药并采用封包方法均可增加系统吸收,所以,大面积皮肤应用大剂量强效皮质类固醇的患者,应定期进行尿游离可的松测定和ACTH刺激试验。评价下丘脑-垂体一肾上腺(HPA)轴的抑制情况。如发现HPA轴抑制,应停药、减少用药次数或换用低效类固醇。 8、在停药后,HPA轴功能一般能够立即和完全恢复,在少数情况下可出现撤药体征症状,需要补充皮质类固醇。 9、本品用药时间不能超过处方规定的用药疗程,不可接触眼部,不能用于处方以外的其它疾病,不能包扎、覆盖。患者应向医生报告任何局部不良反应。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丙酸氯倍他索为强效皮质类固醇,可经皮吸收,兔和小鼠皮下给药时均有致畸作用,致畸作用大于低效类固醇。尚未在妊妖妇女进行足够的,严格对照的研究。所以,在妊娠期间,只有当用药的可能获益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能使用本品。孕妇不能大面积.大量或较长时间使用本品。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是否可在乳汁中测出药物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 11、儿童用药:本品不推荐用于12岁以下儿科病人,由于儿童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例高于成人。因此,儿科病人对局部皮质类固醇更加敏感,易引起下丘脑一垂体一肾上腺轴的抑制和库欣综合症。有报道显示,儿童应用本品可出现HPA轴抑制、库欣综合症和颅内高压。儿童HPA轴抑制的表现包括线性生长延迟、体重增加延迟、血皮质醇水平低及对ACmH刺激缺乏反应,颅内高压表现为囟门膨出,头痛及双侧祝神经乳头水肿 12、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3、药物过量:局部应用本品的吸收量足以产生系统作用。应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疗程不得超过2周、每周总剂量不能超过20g(相当于丙酸氯倍他索10mg),不能采用封包方法。 丙酸氯倍他索搽剂: 1、应用时如出现皮肤刺激,应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 6、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8、儿童用药: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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