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吡嘧司特钾滴眼液
吡嘧司特钾滴眼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吡嘧司特钾。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200652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通常,1次1滴、1天2次(早、晚)滴眼。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在共计639例中,证实为不良发应的有16例(2.5%)。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炎4件(0.63%)、眼刺激感4件(0.63%)、结膜充血3件(0.47%)等。在审查结束时:在上市后的使用情况调查和特别调查(长期使用调查、春季卡他性病例调查)的共4255件,证实为不良发应的有43例(1.01%)。主要不良发应为眼刺激感16件(0.38%)、眼睑炎9件(0.21%)、眼睑瘙痒感5件(0.12%)、眼分泌物5件(0.12%)、结膜充血5件(0.12%)等。发生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的处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2.使用时:1)滴眼时如眼药粘到眼睑皮肤等处时,请马上擦去。2)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注意不要使容器的瓶口与眼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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