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口服补液盐散(Ⅲ)
口服补液盐散(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包含氯化钠0.65克,氯化钾0.375克,枸橼酸钠0.725克,无水葡萄糖3.375克。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201832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预防和治疗腹泻引起的轻、中度脱水,并可用于补充钠、钾、氯。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临用前。将一包量溶解于250ml温开水中,随时口服。1.成人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服完,以后根据患者脱水程度调整剂量直至腹泻停止。2.儿童开始时50ml/kg,4小时内服用,以后根据患者脱水程度调整剂量直至腹泻停止。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3.重度脱水或严重腹泻应以静脉补液为主,直至腹泻停止。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1、恶心呕吐,多为轻度。常发生于开始服用时,此时可分次少量服用。2、水过多。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不良反应报道。儿童用药: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品无特殊注意事项。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预防和治疗腹泻引起的轻、中度脱水,并可用于补充钠、钾、氯。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一般不用于早产儿。 2、随访检查:①血压;②体重;③血电解质(主要为Na*和K+);④失水体征;⑤粪便量。 3、严重失水或应用本品后失水无明显纠正者需改为静脉补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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