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异山梨醇口服溶液
异山梨醇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济南裕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1096012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为利尿脱水药,用于脑瘤和脑外伤引起的颅内压增高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口服,一次40~50ml,一日3次;儿童一次用量0.5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颅内活动性出血及颅内血肿者,因扩容加重出血。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为利尿脱水药,用于脑瘤和脑外伤引起的颅内压增高症。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主要不良反应有恶心、腹泻、食欲不振,偶有腹痛,长期服用常引起电解质紊乱。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处于脱水状态,肾功能障碍所致的无尿症,出血性青光眼患者及充血性心力衰竭者慎用;多次用药时应保持足够的体液和电解质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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