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含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素25mg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200667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剂。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眼部用药。1、散瞳检查本品滴入结膜囊,一次1滴,间隔5分钟再滴第2次。本品滴眼后5-10分钟开始散瞳,15-20分钟瞳孔散得最大。约维持一个半小时后开始恢复,5-10小时瞳孔恢复至滴药前水平。2、屈光检查应用本品每5分钟滴眼一次,连续滴4次,20分钟后可作屈光检查。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对本品过敏者和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剂。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眼局部刺激症状。亦可使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暂时轻度升高。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有眼压升高因素的前房角狭窄、浅前房者慎用,必要时测量眼压或用缩瞳药。 2.高血压、动脉硬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者慎用。 3.出现过敏症状或眼压升高应停用。 4.本品滴眼有作用强、起效快、持续时间短的特点,但瞳孔散大后约有5~10小时的畏光及近距离阅读困难的现象。 5.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以防经鼻黏膜吸收过多引发全身不良反应。 6.溶液变色或有沉淀时勿再使用。 7.不适于12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散瞳验光。(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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