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双氯芬酸钾栓
双氯芬酸钾栓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双氯芬酸钾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昆山培力药品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200612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术后的镇痛、消炎,解热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直肠给药。儿童:2岁以上儿童视病情轻重给药量为每公斤体重每天0.5~2mg,分2~3次给予,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可提高至最大每公斤体重每天3mg,分2~3次给予。或遵医嘱。成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100~150mg,病情较轻或长期治疗时,每日给予75~100mg。每日总剂量应分为2~3次使用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1、消化道溃疡者禁用。2、对本品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3、有服用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引起哮喘、荨麻疹或过敏性鼻炎史的患者禁用。4、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禁用。5、严重血液系统疾病者禁用。6、直肠炎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术后的镇痛、消炎,解热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1、偶见上腹部疼痛以及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挛、消化不良、腹部胀气、厌食。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罕见困睡。3、偶见皮疹。罕见荨麻疹。4、偶见血清转氨酶GOT,SGPT升高,罕见肝炎。5、罕见过敏反应,如哮喘等。6、罕见水肿。7、偶有轻度粘膜刺激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轻、中度肝功能损害者慎用。2、有心脏和轻、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症状/病史,老年人,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能损害时应停用本品。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6、在使用本品时,可能会掩盖感染的症状,当有感染存在时,应给予合理的抗感染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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