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灵砂
灵砂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主要含硫化汞(HgS)。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湘潭市裕隆堂保健品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Z430202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头晕吐逆,反胃,小儿惊吐噎膈,心腹冷痛,心悸,怔忡,失眠,遗精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内服:研末,0.3-1g,每日1次;或入丸、散。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忌猪、羊血,绿豆粉、冷滑之物。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服。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头晕吐逆,反胃,小儿惊吐噎膈,心腹冷痛,心悸,怔忡,失眠,遗精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宜久服,不能过量。虚证者慎服。孕妇禁服。入药忌用火煅。1.《证类本草》:“恶磁石,畏咸水。”2.《局方》:“忌猪羊血、绿豆粉、冷滑之物。”3.《纲目》:“不可久服。”4.《本草经疏》:“凡胃虚呕吐,伤暑霍乱,肺热生痰,病属于虚,非关骤发者,咸在所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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