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丙倍京卫制药(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丙倍京卫制药(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3702292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嗜酸细胞增多性非变态反应性鼻炎,非变应性鼻炎伴嗜酸细胞增多综合征,职业性哮喘,真菌过敏性哮喘,运动诱发哮喘,运动诱发性喘息,老年人呼吸衰竭,老年呼吸衰竭,激素抵抗型哮喘,类固醇抵抗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用于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时口腔吸入。 成人一般每次0.05~o.1mg﹐即1~2喷﹐一日3~4次。重症患者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20喷)。 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4mg(8喷)。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不论对成人或儿童﹐可以对剂量进行调整﹐直至症状得到控制。或根据个体反应将剂量调节至最低有效剂量。 1.使用时除去助动器帽﹐瓶身倒置﹐摇匀。 2.缓慢呼气。 3.将助动器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4.屏息十秒﹐以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对丙酸倍氯米松过敏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儿童用药:婴儿慎用﹐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尚未有足够资料。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嗜酸细胞增多性非变态反应性鼻炎,非变应性鼻炎伴嗜酸细胞增多综合征,职业性哮喘,真菌过敏性哮喘,运动诱发哮喘,运动诱发性喘息,老年人呼吸衰竭,老年呼吸衰竭,激素抵抗型哮喘,类固醇抵抗型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丙酸倍氯米松为人工合成的强效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外用具有:⑴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能抑制支气管渗出物,消除支气粘膜肿胀,解除支气管痉挛。⑵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⑶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⑷该品局部应用,对钠潴留及肝糖原异生作用很弱,也无雄性、雌性及蛋白同化激素样的作用,对体温和尿也无明显影响,吸入给药对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品治疗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慎用于活动性或静止期肺结核患者。5.鼻腔和鼻旁窦伴有细菌感染时,应给予适当的抗菌治疗。6.对于采用口服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如肾上腺功能已有损害时,若改用本品,要注意脑下垂体—肾上腺系统的完全复原。7.对于过量使用本品的患者、对本品高敏性患者及近期口服类固醇的患者,可能会产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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