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欧意乙酰螺旋霉素片
欧意乙酰螺旋霉素片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主要成份乙酰螺旋霉素。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130228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隐孢子虫病,妊娠期妇女弓形体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1.成人剂量:一次0.2~0.3g,一日4次,首次加倍。 2.小儿剂量:每一日按体重20~30mg/kg,分4次服用。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对本品、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入胎盘,故在孕妇中应用需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尚无资料显示乙酰螺旋霉素是否经乳汁排泄,但由于许多大环内酯类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宜慎用本品,如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6个月以内小儿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定。老人用药:肝、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不需减量应用。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隐孢子虫病,妊娠期妇女弓形体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乙酰螺旋霉素为螺旋霉素的乙酰化衍生物,属16元环大环内酯类。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粪肠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具良好抗菌作用。对李斯特菌属、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菌、胎儿弯曲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百日咳杆菌、拟杆菌属、产气荚膜杆菌、痤疮丙酸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以及衣原体属、支原体属、弓形体、隐孢子虫等亦具抑制作用。肠道革兰阴性杆菌通常耐药。作用机制为乙酰螺旋霉素与敏感微生物的核糖体50S亚单位结合,抑制依赖于RNA的蛋白质合成而发挥抑菌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由于肝胆系统是乙酰螺旋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但乙酰螺旋霉素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缺乏资料,故应慎用。3.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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