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奥一麦(注射用盐酸昂丹司琼)
奥一麦(注射用盐酸昂丹司琼)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盐酸昂丹司琼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200601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预防放射治疗和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亦用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本品供静脉滴注用药。给药剂量和途径视呕吐严重程度而定。成人剂量一般每天8mg(1瓶)。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本品8mg(1瓶),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本品8mg(1瓶),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连续5天;对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应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用于预防或治疗手术后呕吐,成人可于麻醉诱导同时静脉滴注本品4mg,对于已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患者(3~12岁)静注剂量为:体重40公斤或低于40公斤,单剂量0.1mg/公斤;超过40公斤的,单剂量为4mg,用药速度不应少于30秒,最好超过2~5分钟。 尚无低于3岁儿童用药数据。老人用药:65岁以上病人的用药疗效及对药物的耐受性与普通成年病人一样,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或用药途径。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预防放射治疗和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亦用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本品是一种选择性的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剂。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明确,可能是拮抗外周迷走神经末梢和中枢化学感受区中的5-HT3受体,从而阻断因化疗和手术等因素促进小肠嗜铬细胞释放5-羟色胺,兴奋迷走传入神经而导致的呕吐反射。本品选择性较高,无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副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其它选择性5-羟色胺3受体拮抗剂过敏的病人,可能对本药也会产生过敏反应。2.本药会增加大肠通过时间,对有亚急性肠梗阻症状的病人,在用药后应严密观察。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每日总剂量不应超过8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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