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胞磷胆碱钠注射液
胞磷胆碱钠注射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主要成份:胞磷胆碱钠。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1999392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Newcastle综合征,头-面血管瘤综合征,Sturge-Weber综合征,脑三叉神经血管瘤病,脑膜瘤,脑脊膜瘤,硬脑脊膜肉瘤,硬脑膜肉瘤,脊髓小脑变性症,脊髓小脑共济失调,脊髓小脑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静脉滴注:一日0.25~0.5g,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缓滴注,每5~10日为一疗程;单纯静脉注射:每次100~200mg。肌肉注射:一日0.1~0.3g,分1~2次注射。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本品对人及动物均无明显的毒性作用,对呼吸、脉搏、血压无影响,偶有一过性血压下降、失眠、兴奋及给药后发热等,停药后即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剂量根据病情和年龄适当增减。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Newcastle综合征,头-面血管瘤综合征,Sturge-Weber综合征,脑三叉神经血管瘤病,脑膜瘤,脑脊膜瘤,硬脑脊膜肉瘤,硬脑膜肉瘤,脊髓小脑变性症,脊髓小脑共济失调,脊髓小脑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为核苷衍生物,通过降低脑血管阻力,增加脑血流而促进脑物质代谢,改善脑循环。另外,可增强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的机能,增强锥体系统的机能,改善运动麻痹,故对促进大脑功能的恢复和促进苏醒,有一定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脑出血急性期不宜大剂量应用。肌注一般不采用,若用时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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