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木丹颗粒
木丹颗粒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黄芪、延胡索(醋制)、三七、赤芍、丹参、川芎、红花、苏木、鸡血藤。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Z200800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变、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糖尿病性肾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变、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糖尿病性肾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适用于血糖得到有效控制(空腹血糖≤8mmol/L、餐后2小时血糖≤11mmol/L)的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变患者。2.本品尚无严重肝肾功能障碍、妊娠妇女、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青少年以及70岁以上老龄患者等特殊人群的研究数据,如需使用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定期监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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