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聚甲酚磺醛。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200543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宫颈糜烂、阴道炎、外阴瘙痒、痔疮、尖锐湿疣、肛门瘙痒、外阴白斑、外阴湿疹、外阴溃疡。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宫颈糜烂、阴道炎、外阴瘙痒、痔疮、尖锐湿疣、肛门瘙痒、外阴白斑、外阴湿疹、外阴溃疡。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会加速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2.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3.行径时停止用药。4.注意防止施比灵与眼部接触。5.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施比灵接触后,必须在其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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