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详见说明书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胆囊手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肝炎、肝硬化。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胆囊手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肝炎、肝硬化。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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