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H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粉剂)
H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粉剂)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酪蛋白、植物油、麦芽糖糊精、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成份标示值(每100ml液体由21.5g粉剂冲调而成)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德国MilupaCmbH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J201701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适用于需要肠内营养支持的各种疾病,如创伤、烧伤、手术前后、肿瘤、感染、慢性消耗性疾病、营养不良、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特殊疾病状态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适用于需要肠内营养支持的各种疾病,如创伤、烧伤、手术前后、肿瘤、感染、慢性消耗性疾病、营养不良、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特殊疾病状态等。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严禁经静脉输注;2.溶解配制时应谨慎操作以保证产品的卫生;溶解配制好的产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应置于加盖容器中,于4℃条件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3.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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