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复方热敷散
复方热敷散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川芎、侧柏叶、独活、柴胡、乌药、陈皮、艾叶、红花、干姜、铁粉。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合肥凯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Z340210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寒湿痹痛、关节疼痛、腰腿疼痛、肌肉酸痛、神经痛、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腱鞘炎、滑膜炎、骨质增生、骨折后遗症、肌肉劳损、肌肉僵硬、肌肉痉挛、肌肉萎缩、肌肉疲劳、肌肉酸痛、肌肉拉伤、肌肉扭伤、肌肉肿胀、肌肉僵硬、肌肉痉挛、肌肉萎缩、肌肉疲劳、肌肉酸痛、肌肉拉伤、肌肉扭伤、肌肉肿胀、肌肉僵硬、肌肉痉挛、肌肉萎缩、肌肉疲劳、肌肉酸痛、肌肉拉伤、肌肉扭伤、肌肉肿胀。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外用,拆去外包装,将内袋物搓揉均匀,开始发热后,放在疼痛处熨敷(过热时可另垫衬布),根据病痛随时可使用,一次1袋或数袋。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孕妇禁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寒湿痹痛、关节疼痛、腰腿疼痛、肌肉酸痛、神经痛、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腱鞘炎、滑膜炎、骨质增生、骨折后遗症、肌肉劳损、肌肉僵硬、肌肉痉挛、肌肉萎缩、肌肉疲劳、肌肉酸痛、肌肉拉伤、肌肉扭伤、肌肉肿胀、肌肉僵硬、肌肉痉挛、肌肉萎缩、肌肉疲劳、肌肉酸痛、肌肉拉伤、肌肉扭伤、肌肉肿胀、肌肉僵硬、肌肉痉挛、肌肉萎缩、肌肉疲劳、肌肉酸痛、肌肉拉伤、肌肉扭伤、肌肉肿胀。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   3.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使用时防止皮肤烫伤;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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