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四物合剂
四物合剂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新斯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Z510222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月经不调、痛经、血虚萎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月经不调、痛经、血虚萎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经期忌食生冷饮食。 2.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同时服用。 3.有内科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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