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天黄猴枣散
天黄猴枣散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天麻(制)、牛黄、猴枣、胆南星、天竺黄、珍珠、僵蚕、珍珠层粉、全蝎、冰片、薄荷脑。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Z2202354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小儿急惊风、痰热喘嗽、痰厥惊痫、天吊风痉、乳食积滞、呕吐腹痛、夜啼惊跳、四肢抽搐、痰涎壅盛、神昏不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口服。一岁至四岁一次0.15克,四岁以上一次0.3克,一日1~2次。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小儿急惊风、痰热喘嗽、痰厥惊痫、天吊风痉、乳食积滞、呕吐腹痛、夜啼惊跳、四肢抽搐、痰涎壅盛、神昏不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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