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黄氧化汞眼膏
黄氧化汞眼膏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主要成份为黄氧化汞。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310219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为作用缓和的眼科防腐消毒剂,并能促进局部循环及角膜混浊吸收。用于治疗疱疹性结膜炎,睑缘炎,巩膜炎,以及角膜瘢痕性混浊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眼部涂搽,每日涂搽2-3次。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对汞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为作用缓和的眼科防腐消毒剂,并能促进局部循环及角膜混浊吸收。用于治疗疱疹性结膜炎,睑缘炎,巩膜炎,以及角膜瘢痕性混浊等。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可发生过敏反应,应予注意。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应用本品时不要同时服用碘剂或溴剂,否则有可能在眼内形成碘化汞或溴化汞,对眼有刺激和腐蚀作用。 2、不能与盐酸乙基吗啡(狄奥宁)同时应用,以避免刺激作用。 3、黄氧化汞遇光易分解,色渐变深,遇氯化物则生成氯化汞。与铜铁等金属接触,则析出游离汞,故忌与铜铁等金属器皿接触。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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