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注射用细辛脑
注射用细辛脑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主要成份为细辛脑。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200601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用于肺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伴咳嗽、咯痰、喘息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1、静脉推注:一次16-24mg。稀释于20%葡萄糖注射液40ml中,缓慢静脉推注,一日2-3次。小儿剂量酌减。 2、静脉滴注:成人一次16-24mg,儿童一次0.5mg/kg。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0.01%-0.02%的溶液,静脉滴注,一日2次。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对本品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用于肺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伴咳嗽、咯痰、喘息等。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少数人可产生轻微副反应,如口干、头昏、恶心、胃不适、心慌及便秘等,罕见休克。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肝、肾功能严重障碍时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无可靠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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