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注射用棓丙酯
注射用棓丙酯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主要成分为棓丙酯。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200545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后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静脉滴注,一日1次,每次120-180mg。使用时在瓶中加入生理盐水5ml,振摇使完全溶解后,加至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混匀,缓缓静脉滴注;10-15天为一疗程。当室温低于15℃时,每瓶可用2ml丙二醇注射液,振摇使完全溶解后使用。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适用于预防与治疗脑血栓、冠心病以及外科手术后的并发症-血栓性深静脉炎等。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少数患者静滴后一过性心率减慢或病故氨基转移酶轻度增高,在停药1-2周内可自行恢复正常。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用药期间应检查肝、肾功能,如有异常,应停药,待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 2、静脉滴注时速度不应过快,可防止出现心慌、头昏、困乏等不适应症状。 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4、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5、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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