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尼可刹米注射液
尼可刹米注射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可刹米。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310215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用于中枢性呼吸抑制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抑制。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皮下注射、肌内注射、静脉注射。 1、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必要时1-2小时重复用药;极量一次1.25g。 2、小儿:常用量6个月以下,一次75mg;1岁,一次0.125g;4-7岁,一次0.175g。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抽搐及惊厥患者。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用于中枢性呼吸抑制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抑制。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常见面部刺激症、烦躁不安、抽搐、恶心呕吐等。大剂量时可出现血压升高、心悸、出汗、面部潮红、呕吐、震颤、心律失常、惊厥、甚至昏迷。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作用时间短暂,应视病情间隔给药。 2、运动员慎用。 3、如遇变色、结晶、浑浊、异物应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中毒症状:兴奋不安、精神错乱、恶心、呕吐、头痛、出汗、抽搐、呼吸急促,同时可出现血压升高、心悸、心律失常,呼吸麻痹而死亡。处理: (1)出现惊厥时,可注射苯二氮卓类或小剂量硫喷妥钠或苯巴比妥钠等控制。 (2)静脉滴注10%葡萄糖注射液,促进排泄。 (3)给予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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