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48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注射用酒石酸吉他霉素
注射用酒石酸吉他霉素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酒石酸吉他霉素。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通化惠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220259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适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胆道感染、呼吸道感染、链球菌咽峡炎、猩红热、白喉、军团菌病、百日咳等,以及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痤疮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1、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先用少量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然后在稀释到需要浓度。 2、成人,一次0.2-0.4g,一日2-3次。小儿,一日0.2g或酌减,分2-3次给药。 3、静脉注射时,浓度不得大于2%即20万单位,将1次用量溶于10-20ml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中;缓慢推注(急速静注,有时出现恶心、腹痛、血压下降、休克症状等),注射速度应不少于5分钟,以免产生静脉不适。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适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胆道感染、呼吸道感染、链球菌咽峡炎、猩红热、白喉、军团菌病、百日咳等,以及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痤疮等。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较红霉素低,偶见皮疹和瘙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使用本品前,应做药物过敏测定,阳性反应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及有荨麻疹病史或过敏反应体质者慎用。 3、遵守本品“用法用量”规定,不得随意加量。 4、本品仅供静脉注射或滴注;如发生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遵医嘱。 5、本品为抑菌性药物,要按一定时间间隔给药,以保持体内药物浓度,利于药效的发挥。 6、本品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 7、用药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 8、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 9、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尿儿茶酚胺、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浓度一般不高,但孕妇应用时宜权衡利弊。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使用期间应停止授乳。 11、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3、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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