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333

生产企业: 北京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金感胶囊
金感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1-甲基-反-4-丙基-L-2-吡盐酸克林霉素胶囊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a-D-半乳辛吡喃糖苷盐酸盐。

金银花、穿心莲、板蓝根、蒲公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氨、马来酸氯苯那敏。

生产企业

北京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天台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333

国药准字Z200590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外感风热证,症见发热,头痛,鼻 塞、流涕、咳嗽、咽痛。

用法用量

1.成人,一次0.15~0.3g,一日4次口服,重症感染可增至一次0.45g,一日4次口服。 2.4周或4周以上小儿,一日按体重8~16mg/kg,分3~4次口服。

一次2粒,一日2-3次。

副作用

对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 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嗜睡、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 等,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外感风热证,症见发热,头痛,鼻 塞、流涕、咳嗽、咽痛。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症;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 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Stevens-Johnson综合征。 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注意事项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克林霉素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5.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6.处理克林霉素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单独停药可望有效,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时,则应给甲硝唑口服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一日0.5~2.0g,分3~4次服用。 7.肾功能减退患者(除重度减退者外),本品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和(或)肝功能减退,采用本品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8.本品偶可引起对本品不敏感的微生物过度增生,特别是真菌,所以应用时需注意二重感染的发生。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 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 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孕 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有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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