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伐他汀片
洛伐他汀片

洛伐他汀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洛伐他汀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917

生产企业: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洛伐他汀片
洛伐他汀片
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
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
主要成分

洛伐他汀。化学名称为:(S)-2-甲基丁酸-(1S,3S,7S,8S,8aR)-1,2,3,7,8,8a-六氢-3,7-二甲基-8-{2-[(2R,4R)-4-羟基-6氧代-2-四氢吡喃基]-乙基}-1-萘酯分子式:C24H36O5分子量:404.55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环喷托酯。

生产企业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917

国药准字H2008316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本品适用于散瞳和睫状肌麻痹。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20mg(1片),每日一次,晚餐时服用。剂量可按需要调整,但最大剂量不超过每天80mg(4片)。

1、成人:眼中滴入1-2滴本品,必要时可在5-10分钟后再滴一次。 2、儿童:眼中滴入1-2滴本品,必要时可在5-10分钟后再滴一次。 3、为了最大程度的减少吸收,滴入后按压泪囊2-3分钟。

副作用

1.对洛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2.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闭角型青光眼或窄角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本品适用于散瞳和睫状肌麻痹。

药理作用

1.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腹泻、胀气,其它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萎、失眠。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6他汀类药品的上市后检测中有高血糖反应,糖耐量异常,糖化血红蛋白水平高,新发糖尿病,血红控制恶化的报告,部分有低血糖反应的报告。7上市后检测:他汀类药品的国外上市后检测中有罕见的认知障碍的报告,表现为记忆力丧失,下降,思维混乱等,多为非严重,可逆性反应,一般停药后可恢复。

1、可能会出现头晕、恶心、口干、眼内压升高、烧灼感、异物感、视物模糊、畏光、结膜轻度充血、分泌物稍增多、结膜炎、睑结膜炎、点状角膜炎、虹膜粘连及抗胆碱药的一些不良反应(如,皮疹、嗜睡、心动过速、体温过高、血管舒张、尿潴留、胃肠蠕动减慢、咽、气管、鼻通道、唾液腺及汗腺分泌减少等,极少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昏迷、骨髓麻痹和死亡)。 2、极少数用药者通常是儿童可能会出现精神方面的反应和行为障碍,这种障碍包括:共济失调、语无伦次、坐立不安、幻觉、功能亢进、癫痫、时间和地点定向力障碍和不能识别人。 3、本品的不良反应与其他抗胆碱药类,但上述中枢神经系统的异常反应相对常见。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4.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应减少。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1、本品仅适用于眼局部给药,不得注射使用。 2、对于可能遇到的老年患者或其他眼内压升高患者,散瞳和睫状肌麻痹药物应当谨慎使用。 3、环喷托酯可对具有直接或间接胆碱能作用的缩瞳剂(例如卡巴胆碱或毛果芸香碱等)产生拮抗或逆反作用。 4、为避免急性闭角型青光眼风险,使用本品前应当估计前房角深度。 5、前列腺肥大和老年性痴呆患者应谨慎用药(主要指长期用药)。 6、早产儿和婴幼儿全身吸收后尤其容易发生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肺副作用;因此该年龄群体用药浓度更低。本品浓度不适合婴幼儿使用。已有报道显示,婴儿、幼龄儿童以及浅肤色、唐氏综合症、痉挛性麻痹、大脑损伤或痉挛风险增加的儿童对环喷托酯的易感性增加,此类患者使用环喷托酯应当十分谨慎。出生后前3个月的婴儿在缺乏适当医疗监护下长期使用环喷托酯滴眼液可导致弱视患病风险增加。 7、散瞳时请勿驾驶或从事危险作业。散瞳时部分患者对光敏感,亮光照射下请注意保护眼睛。 8、父母不得采取经口途径将本品给予孩子,且在给药后应当洗手并清洗孩子的双手。 9、为避免瓶口或溶液出现任何污染,请注意不要接触滴药头。 10、本品含有苯扎氯铵,一种可引起眼刺激并且已知可使软性接触镜褪色的防腐剂。因此滴药前应当取出接触镜,并且至少15分钟内不得重新配戴。 11、使用滴眼液后,采取下列措施可减少全身吸收: (1)闭眼2分钟。 (2)以指压迫闭合泪管2分钟。 12、本品药瓶首次开封后28天后不应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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