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伐他汀片
洛伐他汀片

洛伐他汀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洛伐他汀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917

生产企业: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洛伐他汀片
洛伐他汀片
安福隆(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
安福隆(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
主要成分

洛伐他汀。化学名称为:(S)-2-甲基丁酸-(1S,3S,7S,8S,8aR)-1,2,3,7,8,8a-六氢-3,7-二甲基-8-{2-[(2R,4R)-4-羟基-6氧代-2-四氢吡喃基]-乙基}-1-萘酯分子式:C24H36O5分子量:404.55

重组人干扰素α2b。)

生产企业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华立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917

国药准字S109700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风疹,疣,痣,脉络膜恶性黑色素瘤,尖锐湿疣,病毒性肝炎,外阴恶性黑色素瘤,性病,毛细胞白血病,白血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炎,老年膀胱肿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胰升糖素瘤,肉瘤,恶性黑色素瘤,淋巴瘤,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20mg(1片),每日一次,晚餐时服用。剂量可按需要调整,但最大剂量不超过每天80mg(4片)。

本品可以肌内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注射。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5×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4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106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5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3×106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

副作用

1.对洛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2.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1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2患有严重心脏疾病;3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4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5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风疹,疣,痣,脉络膜恶性黑色素瘤,尖锐湿疣,病毒性肝炎,外阴恶性黑色素瘤,性病,毛细胞白血病,白血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炎,老年膀胱肿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胰升糖素瘤,肉瘤,恶性黑色素瘤,淋巴瘤,

药理作用

1.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腹泻、胀气,其它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萎、失眠。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6他汀类药品的上市后检测中有高血糖反应,糖耐量异常,糖化血红蛋白水平高,新发糖尿病,血红控制恶化的报告,部分有低血糖反应的报告。7上市后检测:他汀类药品的国外上市后检测中有罕见的认知障碍的报告,表现为记忆力丧失,下降,思维混乱等,多为非严重,可逆性反应,一般停药后可恢复。

药理:重组人干扰素α2b具有广谱抗病毒、抗肿瘤、抑制细胞增殖以及提高免疫功能等作用。干扰素与细胞表面受体结合诱导细胞产生多种抗病毒蛋白,抑制病毒在细胞内繁殖,提高免疫功能包括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增强淋巴细胞对靶细胞的细胞毒性和天然杀伤性细胞的功能。毒理:急性毒性试验:小鼠腹膜内及静脉注射本品,给药剂量分别为1.5×109IU/kg和1.5×108IU/kg,是人用治疗量的105和104倍,未出现急性中毒症状,也无动物死亡。长期毒性试验:大鼠肌内注射本品,剂量为1.5×107IU/kg、1.5×106I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4.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应减少。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1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并给予适当的治疗;2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常出现在用药的初期,多为一过性和可逆性反应;如发生中等程度至严重的不良反应,可考虑调整患者的用药剂量直至停止使用本品;3由于没有资料表明给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是否会对胎儿造成影响,只有当用药对母体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方可使用本品;4无资料显示使用本品后干扰素是否经母乳分泌,哺乳期妇女需要用药时应考虑本品对母体的重要程度,来决定是否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5给婴幼儿使用本品经验有限,这些病例需要用药时应仔细权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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