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胃降逆颗粒
温胃降逆颗粒

温胃降逆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温胃降逆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130

生产企业: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温胃降逆颗粒
温胃降逆颗粒
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
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
主要成分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为还原型谷胱甘肽钠。

生产企业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福安药业集团湖北人民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6130

国药准字H2018308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本品适用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1、给药途径: (1)静脉注射: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2)肌内注射给药: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 2、用量: (1)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15分钟内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于15分钟内静脉输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0.6g。使用环磷酰胺(CTX)时,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品,于15分钟内输注完毕;用顺氯铵铂化疗时,建议本品的用量不宜超过35mg/mg顺氯铂铵,以免影响化疗效果。 (2)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对于病毒性肝炎,1.2g,qd,iv,30天;重症肝炎:1.2-2.4g,qd,iv,30天;活动性肝硬化:1.2g,qd,iv,30天;脂肪肝:1.8g,qd,iv,30天;酒精性肝炎:1.8g,qd,iv,14-30天;药物性肝炎:1.2-1.8g,qd,iv,14-30天;滴注时间为1-2小时。 (3)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g/m2,或遵医嘱。 (4)其他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3-0.6g维持。 3、疗程:肝脏疾病一般30天为一疗程,其他情况根据病情决定。

副作用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本品适用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事件包括: 1、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出汗增加、荨麻疹、斑丘疹、潮红。 2、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哮喘。 3、全身性损害:胸痛、寒战、发热、高热、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4、胃肠损害:恶心、呕吐、腹痛。 5、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 6、用药部位损害: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静脉炎。 7、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该药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医生应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用药过程中要密切监测,如果出现哮喘、胸闷、气促、呼吸困难、心悸、大汗、血压下降等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 2、有哮喘发作史的患者慎用。 3、注射前必须完全溶解,外观澄清无色。 4、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5、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出疹,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6、肌内注射仅限于需要此途径给药时使用,并应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儿童用药: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和儿童应谨慎用药,尤其是肌内注射。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适当减少用药剂量。并在用药过程中严密监视。 10、药物过量:尚未见有药物过量的报道,如发生药物过量应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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