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胃降逆颗粒
通用名称:温胃降逆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130
生产企业: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甘草,白芍,淀粉,糊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愈创木酚甘油醚、氢溴酸右美沙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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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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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H20051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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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消除或缓解由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咽炎、鼻窦炎等)或支气管炎等疾病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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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口服,不可嚼碎。本品须由医生处方使用。 1、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片,每12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2片。 2、6-12岁儿童:每12小时1/2片,每12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1片。 3、6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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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1、对本药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时及停用后14日内禁用本品。停用本品后14日内禁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3、痰量多或粘稠而又虚弱无力咳痰者、呼吸衰竭或有可能发生呼吸衰竭者禁用。 4、呼吸道异物者禁用。 5、肺出血、消化道出血、急性胃肠炎、肾炎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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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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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消除或缓解由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咽炎、鼻窦炎等)或支气管炎等疾病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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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较少。偶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不振、便秘;头痛、头晕、心悸;过敏反应如皮疹少见。个别病人可出现AST/ALT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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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前必须明确咳嗽、咳痰的原因,以免因掩盖症状而延误诊断。 2、持续用药不得超过14天。如服用5日仍不见症状缓解或消失,应请医生诊治。 3、过敏性体质者慎用。如用药期间出现过敏反应请立即停用并请医生诊治。 4、吸烟、患有哮喘、慢性肺部疾病、肺气肿或痰量多、粘稠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用药。 5、慢性胃肠炎、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病人慎用。 6、抑郁症、精神障碍、衰弱者慎用。 7、肝功能不良者慎用。 8、心衰病人应慎用。 9、虽常用剂量无镇静作用,但从事驾驶、高空作业、机械操作、精细工种者仍应慎用。 10、愈创木酚甘油醚会增加肾尿酸清除率,降低血尿酸水平,增加尿5-羟吲哚乙酸含量; 对香草杏仁酸试验(VMA试验)有影响,因而对于需作此类试验者,须停用本品48小时以上。 11、请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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