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眩丸
清眩丸

清眩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040

生产企业: 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眩丸
清眩丸
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片
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片
主要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

生产企业

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040

国药准字H200446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1.少数患者服用后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 2.偶可引起皮疹,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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