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芬黄敏片
通用名称:氯芬黄敏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165
生产企业: 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双氯芬酸钠15mg,人工牛黄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5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聚桂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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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天宇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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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165 |
国药准字H20080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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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本品适用于内镜下食管曲张静脉出血的急诊止血及曲张静脉的硬化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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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1、食管曲张静脉活动出血时,采用环绕出血点+出血点处直接注射技术止血;一个出血点局部用10ml左右,最大剂量不超过15ml。 2、曲张静脉硬化治疗,采用单纯静脉内注射硬化技术时,每次注射2-4个点,每点注射剂量3-15ml。采用静脉旁-内联合注射硬化技术时,以静脉旁注射为主,从距食管齿状线1-2cm处开始逆行性硬化治疗,静脉旁粘膜下多点注射,每点注射量以注射局部出现灰白色隆起为标准,通常用量不超过1ml,静脉内注射每点1-2ml;一次硬化治疗总剂量通常不超过35ml。曲张静脉活动出血止血后,其它可见曲张静脉采用静脉旁-静脉内联合注射技术硬化治疗,止血和硬化治疗的总剂量通常不超过35ml。曲张静脉硬化治疗4-6周内完成;首次治疗后与第二次治疗间隔不超过一周,以后每周一次,直到可见曲张静脉完全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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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双氯芬酸钠、马来酸氯苯那敏以及人工牛黄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患者处于休克状态或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以下情况根据病情而定:急性严重心脏病,如心内膜炎、心肌炎、心力衰竭和高血压,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可进行硬化疗法发热急性肺部疾病包括呼吸困难时(如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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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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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本品适用于内镜下食管曲张静脉出血的急诊止血及曲张静脉的硬化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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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后发生儿童血尿的病例报道较多;其次为胃不适,烧灼感;此外尚有头痛、头晕、嗜睡,以及皮疹、心悸、胸闷、咽喉痛等不良反应。 |
可出现暂时胸痛、心功能降低、吞咽困难、烧心、反酸、便秘;也可出现食管局部溃疡、组织坏死(有时伴出血,个别有穿孔)、食道狭窄、胸腔积液等;偶见暂时性虚脱、头晕、呼吸困难、胸闷、恶心、视力障碍、局部感觉损害和金属味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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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避免使用。2.小量氯苯那敏可由乳汁排出,并抑制泌乳。3.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4.下列情况应慎用寿如松氯芬黄敏片: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心血管疾病、青光眼、高血压等。5.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
1、切记勿注入动脉血管。 2、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好术前准备和术后护理。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国外报道,在妊娠头3月和妊娠36周后禁用。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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