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271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唑肟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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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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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271 |
国药准字H2009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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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
本品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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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一次1~2g,每8~12小时1次;严重感染者的剂量可增至一次3~4g,每8小时1次。治疗非复杂性尿路感染时,一次0.5g,每12小时1次。2.6个月及6个月以上的婴儿和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次50mg/kg,每6~8小时1次。3.肾功能损害者: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根据其损害程度调整剂量。在给予0.5~1g的首次负荷剂量后,肾功能轻度损害的患者(内生肌酐清除率Clcr为50~79ml/分钟)常用剂量为一次0.5g,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时一次0.75~1.5g,每8小时1次;肾功能中度损害的患者(Clcr为5~49ml/分钟)常用剂量为一次0.25~0.5g,每12小时1次,严重感染时一次0.5~1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重度损害需透析的患者(Clcr为0~4ml/分钟)常用剂量为一次0.5g,每48小时1次或一次0.25g,每24小时1次,严重感染时一次0.5~1g,每48小时1次或一次0.5g,每24小时1次。血液透析患者透析后可不追加剂量,但需按上述给药剂量和时间,在透析结束时给药。本品可用注射用水、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缓慢静脉注射,亦可加在10%葡萄糖注射液、电解质注射液或氨基酸注射液中静脉滴注30分钟~2小时。 |
1.口服。每24小时服1粒,最好早晨服用。 2.胶囊用水整粒吞服且不要嚼碎。 3.加大剂量并不能提高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只能增加利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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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1.磺胺药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衰竭者禁用。 3.肝性脑病或严重肝功能衰竭者禁用。 4.低血钾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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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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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
本品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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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皮疹、瘙痒和药物热等过敏反应、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暂时性血胆红素、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等。 3.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或血小板减少少见。 4.偶见头痛、麻木、眩晕、维生素K和维生素B缺乏症、过敏性休克。 5.极少数病人可发生粘膜念珠菌病。 6.注射部位烧灼感、蜂窝织炎、静脉炎(静脉注射者)、疼痛、硬化和感觉异常等。 |
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噻嗪和相关利尿剂包括吲达帕胺可能引起下述情况: 1.对血液及淋巴循环系统的影响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 2.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少见:头晕,疲劳,头痛,感觉异常。 3.对心脏的影响罕见:心率失常,低血压。 4.对胃肠道的影响少见:恶心,便秘,口干。罕见:胰腺炎。 5.对肝胆的影响肝功能衰竭的病人可能引发肝性脑病。(参考禁忌及注意事项)罕见:肝功能改变。 6.对皮肤及组织的影响过敏反应,主要是皮肤过敏,(一般出现斑丘疹,少数出现紫癜),易见于以往过敏及哮喘的病人。可能会使已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加重。关于实验室参数 7.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有低血钾症的发生:治疗4到6周后,有10%的病人出现血钾浓度小于3.4mmol/l,有4%的病人出现血钾浓度小于3.2mmol/l,经过12周治疗,病人平均血钾浓度降低0.2。mmol/l。 8.低血钾症伴随的钾丢失在某些高危人群中尤其严重。(参考注意事项)。.低钠血症和血容量不足将引起脱水和体位性低血压。伴随的氯离子丢失会导致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该反应发生的几率很少并且程度轻微。 9.在治疗期间,血浆中尿酸及血糖增加:这些利尿药在用于患有痛风和糖尿病的病人时必须进行非常仔细的评估。 10.罕见:高血钙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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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拟用本品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本品、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因为在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之间已证实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在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患者中约5%~10%可对头孢菌素出现交叉过敏反应。因此有青霉素类过敏史患者,有指征应用本品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后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如以往发生过青霉素休克的患者,则不宜再选用本品。如应用本品时,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需立即就地抢救,给予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等紧急措施。 2.对诊断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用Bendict、Fehling及Clinitest试剂检查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 3.几乎所有的抗生素都可引起假膜性肠炎,包括头孢唑肟。如在应用过程中发生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必须立即停药,采取相应措施。 4.有胃肠道疾病病史者,特别是结肠炎患者应慎用。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体质者慎用。不能很好进食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高龄者、恶液质等患者应慎用,因为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的情况。 5.虽然本品未显示出对肾功能的影响,应用本品时仍应注意肾功能,特别是在那些接受大剂量治疗的重症病人中。 6.与其他抗生素相仿,过长时间应用本品可能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需要严密观察,一旦发生二重感染,需采取相应措施。 7.一次大剂量静脉注射时可引起血管痛、血栓性静脉炎,应尽量减慢注射速度以防其发生。 8.本品溶解后在室温下放置不宜超过7小时,冰箱中放置不宜超过48小时。 |
1.当肝功能受损时,噻嗪及相关类利尿剂可能引起肝性脑病。如果发生此病,应立即停止应用利尿剂。水和电解质平衡 2.血钠:治疗前必须测定血钠,此后应进行规律的监测。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导致低血钠,有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血钠降低起初可以无症状,因此规律的监测血钠是十分必要的;在年老和肝硬化的病人,监测的次数应更频繁(见不良反应及药物过量)。 3.血钾:钾丢失引起的低血钾症是噻嗪及相关利尿剂的主要危险。在某些高危人群中,例如在老年人.营养不良.多种药物治疗者.水肿.腹水的肝硬化病人.冠心病和心力衰竭病人,必须预防低血钾的发生(<3.4mmol/l)。在这些情况下,低血钾可以增加洋地黄类药物对心脏的毒性,增加心率失常的危险。心电图中长QT间期的患者,无论是先天性还是医源性的,用此药都有一定危险。低血钾症和心动过缓都是严重心率失常(尤其有致命危险的扭转性室速)的诱发因素。在所有上述病例中,必须更多地进行血钾监测。在治疗开始后的1周内,应进行首次血钾测定。测定出低血钾后,应进行相应的纠正。 4.血钙:噻嗪及相关利尿剂可能减少尿中钙的排泄,引起短暂轻微的血钙升高。明显的高钙血症可能由于先前未发现的甲状旁腺机能亢进所致。检查甲状旁腺功能之前,应停止治疗。 5.血糖:在糖尿病患者,对血糖的监测十分重要,尤其当存在低血钾时。 6.尿酸:在高尿酸血症的病人,痛风发作的机率可能增加。 7.肾脏功能和利尿剂:只有当肾脏功能正常或轻度受损(成年人血肌酐低于25mg/L,即220μmol/L)时,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才能够完全发挥作用。在老年人,必须依据年龄.体重和性别对血肌酐值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可依据Cockroft’s公式:Clcr=(140-年龄)×体重/0.814×血肌酐其中:年龄以“年”计算体重单位:千克血肌酐以微摩尔/升表示此公式适于老年男性,对女性患者,公式所得结果还应乘以0.85。在利尿剂治疗初期,由于引起水钠丢失而造成的低血容量使肾小球滤过减少,这可能导致血中的尿素和肌酐增加。这种短暂的功能性肾功能不全,对肾功能正常者没有影响;但对于有肾功能不全者,可使肾功能恶化。 8.运动员:运动员慎用。(此药含有的活性成分可能造成兴奋剂检测呈阳性反应,运动员对此应予以注意。)对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不会影响警觉,但某些病人可能会发生与血压降低相关的个体反应,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以及联合应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时。因此,可以造成有关人员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的能力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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