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珍珠明目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469

生产企业: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

珍珠液、冰片。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甜味剂。

生产企业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健民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469

国药准字Z320204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痛鼻塞、咳嗽痰多、流行性腮腺炎。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开水冲服。一次3-6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痛鼻塞、咳嗽痰多、流行性腮腺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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