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九味熄风颗粒
九味熄风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天麻、熟地黄、龙胆、龟板、钩藤、龙骨、僵蚕、青礞石、法半夏。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Z201500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滋阴平肝,熄风化痰。用于轻中度小儿多发性抽动症属中医肾阴亏损,肝风内动证者。症见头、颈、五官及肢体不自主抽动,喉中发出异常声音,舌红苔少,脉细弦。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开水冲服,4-6岁,一次1袋,一日2次;7-9岁,一次1.5袋,一日2次;10-14岁,一次2袋,一日2次。疗程六周。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头晕困乏,一过性头晕等。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滋阴平肝,熄风化痰。用于轻中度小儿多发性抽动症属中医肾阴亏损,肝风内动证者。症见头、颈、五官及肢体不自主抽动,喉中发出异常声音,舌红苔少,脉细弦。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本品尚无用于重度及难治性的抽动症患儿和抽动症伴发多动症的证据。 2.本品的临床试验仅支持使用6周的安全性,服用不宜超过6周。 3.本品用于4-14岁患儿,尚无4岁以下患儿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 4.有少数患儿用药后出现中性粒细胞百分数减少,与药物的关系无法确定。 5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6.感冒发热或腹泻者慎用。 7.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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