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III)
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III)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聚乙二醇400064.000g、无水硫酸钠5.700g、氯化钠1.460g、氯化钾0.750g、碳酸氢钠1.680g。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注册证号H201405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用于以下情况之前患者结肠准备:内窥镜或放射检查前。结肠手术前。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只限成人。口服。将每袋内容物溶于1升水中,搅拌直到粉末完全溶解。体重在15-20kg的剂量约为1升配制后溶液,即平均剂量为3-4升。该药可以一次服用(检查前一天晚上服4升)或分次服用(检查前一天晚上服2升和检查当天早上服2升;通常建议在检查前3-4小时最后一次服用完)。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刚服用时有报道恶心和呕吐,一般继续服用即消失。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研究没有显示致畸作用。因无动物致畸作用,不可能对人产生致畸作用。因为,目前在对人和动物进行的研究中发现,导致人致畸形成的物质会使动物致畸。临床上,目前还没有足够确切的资料来评定妊娠时服用该药可能产生的畸形作用或胚胎毒性作用。哺乳期:没有资料说明聚乙二醇4000进入乳汁中,且聚乙二醇4000无明显吸收,可以在哺乳期服用改药品。儿童用药:参见【禁忌】。老年用药:没有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禁忌(参见【注意事项】)。

成分

本品适用于:

用于以下情况之前患者结肠准备:内窥镜或放射检查前。结肠手术前。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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