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罗特威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罗特威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系用轮状病毒减毒株(LLR株)接种新生小牛肾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并加入蔗糖和乳糖保护剂制成。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S200100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本疫苗为主要用于2个月至3岁婴幼儿。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对A群轮状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开启瓶盖,用吸管吸取本疫苗,直接喂于婴幼儿。用量为每人一次口服3ml。每年应服一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身体不适,发热,腋温37.5℃以上者。 2.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3.免疫缺陷和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本疫苗为主要用于2个月至3岁婴幼儿。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对A群轮状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口服后一般无不良反应;偶有低热、呕吐、腹泻、皮疹等轻微反应,多为一次性,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给予对症治疗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包装容器有裂纹、标签不清、超过有效期或液体浑浊者均不可使用。 2.包装容器开启后,疫苗应在1小时内用完。 3.使用本疫苗前、后须与使用其他活疫苗或免疫球蛋白间隔2周以上。 4.请勿用热开水送服,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5.本疫苗为口服疫苗,严禁注射。 6.本品为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7.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的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服苗者在服苗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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