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其化学名称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系自猪脑中提取制得的对神经细胞功能损伤具有作用的物质。辅料名称: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氯化钠;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200939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脊髓损伤;脑萎缩脑梗死,脑出血,脑损伤小儿脑瘫,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小儿周围神经炎帕金森氏病糖尿病颅神经病变;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周围神经病变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二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以下情禁用本品: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脊髓损伤;脑萎缩脑梗死,脑出血,脑损伤小儿脑瘫,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小儿周围神经炎帕金森氏病糖尿病颅神经病变;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周围神经病变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少数病人用本品后出现皮疹反应,应建议停用。已有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导致严重过敏反应的报道,患者在输液过程中出现寒战、心悸。血压降低等,可能伴有体温升高。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本品,并予以治疗。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应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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