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澳康欣(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
澳康欣(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主要成份为三磷酸胞苷二钠。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200678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颅咽管瘤,鞍上囊肿,造釉细胞瘤,埃尔德海姆瘤,垂体管瘤,腊特克瘤,脑外伤,开放性颅脑损伤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20-40mg);静脉滴注,2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或者4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禁用,缓慢性心律失常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老人用药:老年肝肾功能下降,应慎用,剂量遵医嘱。

成分

本品适用于:

颅咽管瘤,鞍上囊肿,造釉细胞瘤,埃尔德海姆瘤,垂体管瘤,腊特克瘤,脑外伤,开放性颅脑损伤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三磷酸胞苷二钠为辅酶类药,是核苷酸衍生物,在机体内参与磷脂类及核酸的合成和代谢,是脑磷脂合成与核酸代谢的中间产物和能量来源。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严禁静脉推注。2.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可过快,否则会引起兴奋,呼吸加快,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癫痫患者慎用。5.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期慎用。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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