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迈格尔(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
迈格尔(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重组人白介素-11。本品系将含人白介素-11(1L-11)融合蛋白基因的重组质粒转化大肠杆菌、使其高效表达融合蛋白,经融合蛋白纯化、羟胺切割、高度纯化后冻干制成。辅料名称:甘氨酸、PB缓冲液。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S200300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取本品1瓶,加入1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根据本品临床研究结果,推荐本品应用剂量为25μg/kg,于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或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后皮下注射,每天一次,疗程一般7~14天。血小板计数恢复后应及时停药。在本品耐药性试验中,50μg/kg剂量组5例受试者2例出现心房纤颤,1例出现呼吸困难而停药,因此,临床应用中应注意控制剂量。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同类产品国外曾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因此对重组人IL-11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对血液制品、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生物制剂有过敏史者慎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目前尚没有临床试验。因此﹐除非临床意义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妊娠期一般不宜使用。尚不能确定重组人白介素-11是否可以从母乳中分泌﹐因此哺乳期妇女应慎重使用。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定。老人用药:一般同成人用药量。

成分

本品适用于:

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本品应在化疗后24-48小时开始使用,不宜在化疗前或化疗过程中使用。2.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象(一般隔日一次),注意血小板数值的变化。在血小板升至1oo×109/L时应及时停药。3.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尤其充血性心衰及房颤﹑房扑病史的患者慎用。4.使用期间应注意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的监测。如体重﹑浮肿﹑胸腹腔积液等。5.该药仅供医嘱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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