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重组人干扰素α2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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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华立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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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S1097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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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风疹,疣,痣,脉络膜恶性黑色素瘤,尖锐湿疣,病毒性肝炎,外阴恶性黑色素瘤,性病,毛细胞白血病,白血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炎,老年膀胱肿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胰升糖素瘤,肉瘤,恶性黑色素瘤,淋巴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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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本品可以肌内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注射。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5×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4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106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5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3×106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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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2患有严重心脏疾病;3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4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5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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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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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风疹,疣,痣,脉络膜恶性黑色素瘤,尖锐湿疣,病毒性肝炎,外阴恶性黑色素瘤,性病,毛细胞白血病,白血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炎,老年膀胱肿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胰升糖素瘤,肉瘤,恶性黑色素瘤,淋巴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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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药理:重组人干扰素α2b具有广谱抗病毒、抗肿瘤、抑制细胞增殖以及提高免疫功能等作用。干扰素与细胞表面受体结合诱导细胞产生多种抗病毒蛋白,抑制病毒在细胞内繁殖,提高免疫功能包括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增强淋巴细胞对靶细胞的细胞毒性和天然杀伤性细胞的功能。毒理:急性毒性试验:小鼠腹膜内及静脉注射本品,给药剂量分别为1.5×109IU/kg和1.5×108IU/kg,是人用治疗量的105和104倍,未出现急性中毒症状,也无动物死亡。长期毒性试验:大鼠肌内注射本品,剂量为1.5×107IU/kg、1.5×106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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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并给予适当的治疗;2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常出现在用药的初期,多为一过性和可逆性反应;如发生中等程度至严重的不良反应,可考虑调整患者的用药剂量直至停止使用本品;3由于没有资料表明给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是否会对胎儿造成影响,只有当用药对母体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方可使用本品;4无资料显示使用本品后干扰素是否经母乳分泌,哺乳期妇女需要用药时应考虑本品对母体的重要程度,来决定是否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5给婴幼儿使用本品经验有限,这些病例需要用药时应仔细权衡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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