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胰岛素注射液
胰岛素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主要成分:胰岛素。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310205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糖尿病,酮症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1.皮下注射:一般每日三次,餐前15~30分钟注射,必要时睡前加注一次小量。剂量根据病情、血糖、尿糖由小剂量(视体重等因素每次2~4单位)开始,逐步调整。1型糖尿病患者每日胰岛素需用总量多介于每公斤体重0.5~1单位,根据血糖监测结果调整。2型糖尿病患者每日需用总量变化较大,在无急性并发症情况下,敏感者每日仅需5~10单位,一般约20单位,肥胖、对胰岛素敏感性较差者需要量可明显增加。在有急性并发症(感染、创伤、手术等)情况下,对1型及2型糖尿病患者,应每4~6小时注射一次,剂量根据病情变化及血糖监测结果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胰岛素过敏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糖尿病孕妇在妊娠期间对胰岛素需要量增加,分娩后需要量减少;如妊娠中发现的糖尿病为妊娠糖尿病,分娩后应终止胰岛素治疗;随访其血糖,再根据有无糖尿病决定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易产生低血糖,血糖波动幅度较大,调整剂量应0.5~1单位,逐步增加或减少;青春期少年适当增加剂量,青春期后再逐渐减少。老人用药:老年人易发生低血糖,需特别注意饮食、体力活动的适量。

成分

本品适用于:

糖尿病,酮症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低血糖反应,严重者低血糖昏迷,在有严重肝、肾病变等患者应密切观察血糖。2.病人伴有下列情况,胰岛素需要量减少:肝功能不正常,甲状腺功能减退,恶心呕吐,肾功能不正常,肾小球滤过率每分钟10~50ml,胰岛素的剂量减少到95%~75%;肾小球滤过率减少到每分钟10ml以下,胰岛素剂量减少到50%。3.病人伴有下列情况,胰岛素需要量增加:高热、甲状腺功能亢进、肢端肥大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严重感染或外伤、重大手术等。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尿常规、肝肾功能、视力、眼底视网膜血管、血压及心电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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