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醋酸去氨加压素注射液
醋酸去氨加压素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主要成分:醋酸去氨加压素)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200650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尿崩症,胃肠道出血,血友病,中枢性尿崩症,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静脉注射,中枢性尿崩症,成人1g~4g/次,1岁以上儿童0.4g~1g/次,1岁以下儿童0.2g~0.4g/次,1~2次/日。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肾尿液浓缩功能试验,成人4g,1岁以上儿童1g~2g,1岁以下儿童0.4g。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尿崩症,胃肠道出血,血友病,中枢性尿崩症,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醋酸去氨加压素为天然精氨盐加压素的结构类似物,系对天然激素的化学结构进行两处改动而得,即1-半胱氨酸脱去氨基和以8-D-精氨酸取代8-L-精氨酸。静脉或皮下给予去氨加压素0.3ug/kg体重,可使血浆中凝血因子VIII(VIII:C)的活力增加2-4倍;也使V0nWillebrand因子抗原(VWF:AG)的含量增加,但强并稍小。同时,释放出组织型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因子(t-PA)。皮下注射的生物利用度约为静脉注射生物利用度的85%,按体重0.3ug/kg给药的最大血药浓度在给药后约60分钟达到峰值,平均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妊娠B类。婴儿及老年患者、有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及颅内压增高者慎用。超量会增加水潴留和低钠血症的危险性。对低钠血症的处理因人而异。非症状性低钠血症的患者,应停用去氨加压素和限制液体摄入量,对伴有症状的低钠血症患者,宜在滴注时加入等渗或高渗氯化钠。水潴留严重时(痉挛及失去知觉),应加用呋噻米进行治疗。习惯性或精神性燥渴;不稳定性心绞痛;代谢失调性心脏功能有全;IIB型血管性血友病患者。应特别注意水潴留的危险性。液体的摄入量应尽可能降低到量小量,并应定期检查体重。如果体重逐渐增加,血钠降低到130mmol/L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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