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瑞乐平(复方肝素钠二甲亚砜凝胶)
瑞乐平(复方肝素钠二甲亚砜凝胶)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克凝胶中含有二甲亚砜15克、肝素钠5万国际单位和右泛醇2.5克。辅料为: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德国通益国际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德国麦克乐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注册证号H200402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化脓性腱鞘炎,肌肉,肌腱,腱鞘,韧带,关节受钝伤后的肿胀,瘀血和炎症,肌腱炎,腱鞘炎和滑囊炎;急性神经痛,肩关节周围炎,网球肘,肩胛骨酸痛,关节周围炎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外用。一天2-4次,涂于患处。以膝为例,则需从管中挤出3厘米,然后将凝胶在患处轻揉若干遍,直到有一薄层凝胶覆盖于患处皮肤表面,疗程一般不超过10天。如治疗中病情加重,必须就医咨询。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哮喘病患者禁用(因本品含有山松油)。2.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5岁以下儿童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适用于:

化脓性腱鞘炎,肌肉,肌腱,腱鞘,韧带,关节受钝伤后的肿胀,瘀血和炎症,肌腱炎,腱鞘炎和滑囊炎;急性神经痛,肩关节周围炎,网球肘,肩胛骨酸痛,关节周围炎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本品具有镇痛和抗炎作用。其中活性成份二甲基亚砜具有消炎、抗水肿和局部止痛的作用。二甲基亚砜具有多种抗炎作用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灭活羟自由基。该自由基可在炎症反应时大量生成并导致组织坏死。因此,二甲基亚砜可改善患处的新陈代谢,起到抗水肿作用。二甲基亚砜的局部止痛作用是由于其可减慢外周神经的传导速率。肝素可竞争性抑制透明质酸酶,从而减少炎症过程中结缔组织的过度变性。肝素亦具有抗炎性和促进伤口愈合的作用。此外,肝素有剂量依赖性的抗血栓作用,因为其可增强抗凝血酶III灭活凝血因子和抑制凝血酶的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循环功能障碍者慎用本品。2.请勿将本品用于粘膜组织(如眼、口、鼻),开放性创伤,有病损的皮肤(如辐射治疗后、严重日光性皮炎及手术瘢痕)。3.为避免其他物质导致的不良反应,在使用本品的皮肤区域,不论在使用前或使用后,不要涂抹其他药品、化妆品和化学品。使用前,应清洁相应皮肤区域。4.如使用绷带,须等待凝胶被皮肤吸收和异丙醇挥发以后(约几分钟),再使用绷带。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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