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地西泮片
地西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主要成份地西泮。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新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1302068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老年人酒精性心脏病,老年酒精诱发性心肌病,老年慕尼黑啤酒心脏,疾病恐怖,疾病恐怖症,痒点,蔬菜皮炎,菜农皮炎,偏执状态,偏执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障碍,恋物癖,癫痫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口服给药: 1.成人常用量: (1)抗焦虑:一次2.5~10mg,一日2~4次。 (2)镇静:一次2.5~5mg,一日3次。 (3)催眠:5~10mg睡前服。 (4)急性酒精戒断:第一日一次10mg,一日3~4次,以后按需要减少到一次5mg,每日3~4次。 2.小儿常用量:6个月以下不用,6个月以上,一次1~2.5mg或按体重40~200μg/kg或按体表面积1.17~6mg/m2,每日3~4次,用量根据情况酌量增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孕妇﹑妊娠期妇女﹑新生儿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在妊娠三个月内,本药有增加胎儿致畸的危险,孕妇长期服用可成瘾,使新生儿呈现撤药症状激惹﹑震颤﹑呕吐﹑腹泻;妊娠后期用药影响新生儿中枢神经活动。分娩前及分娩时用药可导致新生儿肌张力较弱,应禁用。2.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幼儿中枢神经系统对本药异常敏感,应谨慎给药。老人用药: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用量应酌减。

成分

本品适用于:

老年人酒精性心脏病,老年酒精诱发性心肌病,老年慕尼黑啤酒心脏,疾病恐怖,疾病恐怖症,痒点,蔬菜皮炎,菜农皮炎,偏执状态,偏执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障碍,恋物癖,癫痫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本品为长效苯二氮卓类药。苯二氮卓类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不同部位的抑制,随着用量的加大,临床表现可自轻度的镇静到催眠甚至昏迷。本类药的作用部位与机制尚未完全阐明,认为可以加强或易化γ-氨基丁酸(GABA)的抑制性神经递质的作用,GABA在苯二氮卓受体相互作用下,主要在中枢神经各个部位,起突触前和突触后的抑制作用。本类药为苯二氮卓受体的激动剂,苯二氮卓受体为功能性超分子(supramolecular)功能单位,又称为苯二氮卓-GABA受体-亲氯离子复合物的组成部分。受体复合物位于神经细胞膜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对苯二氮?类药物过敏者,可能对本药过敏。2.肝肾功能损害者能延长本药清除半衰期。3.癫?患者突然停药可引起癫?持续状态。4.严重的精神抑郁可使病情加重,甚至产生自杀倾向,应采取预防措施。5.避免长期大量使用而成瘾,如长期使用应逐渐减量,不宜骤停。6.对本类药耐受量小的患者初用量宜小。以下情况慎用:1.严重的急性乙醇中毒,可加重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2.重度重症肌无力,病情可能被加重。3.急性或隐性发生闭角型青光眼可因本品的抗胆碱能效应而使病情加重。4.低蛋白血症时,可导致易嗜睡﹑难醒。5.多动症者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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