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93066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北京双鹤地高辛酏剂
北京双鹤地高辛酏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地高辛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双鹤高科天然药物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109703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肌炎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1.对肾功能正常的患儿按体重给出洋地黄化量的地高辛酏剂的用量:口服。饱和量总量,<2岁,0.06~0.08mg/kg(相当于酏剂1.2~1.6ml/kg)>2岁,0.04~0.06mg/kg(相当于酏剂0.8~1.2ml/kg);分3~6次完成饱和。以后用上述量的1/4为每日维持量。2.早产儿和新生儿宜用1/3或1/2量。3.如出现心律失常等中毒现象,应停药或加服氯化钾。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与钙注射剂合用;2.任何强心甙制剂中毒;3.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4.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若伴收缩功能不全或心房颤动仍可应用);5.预激综合征伴心房颤动或扑动。慎用于:(1)低钾血症;(2)不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3)高钙血症;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适用于:

肌炎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治疗剂量时具有:1.正性肌力作用:本品选择性地与心肌细胞膜Na[sup]+[/sup]﹣K[sup]+[/sup]-ATP酶结合而抑制该酶活性,使心肌细胞膜内外Na[sup]+[/sup]﹣K[sup]+[/sup]主动偶联转运受损,心肌细胞内Na+浓度升高,从而使肌膜上Na[sup]+[/sup]-Ca[sup]2+[/sup]交换趋于活跃,使细胞浆内Ca[sup]2+[/sup]增多;肌浆网内Ca[sup]2+[/sup]储量亦增多,心肌兴奋时,有较多的Ca[sup]2+[/sup]释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对窦性心律的轻、中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地高辛能增加射血分数,改善左室功能,予防病情恶化,但急性心肌梗死后的左心功能不全(尤其首日发病)应慎用。使用地高辛酏剂期间应注意监测:①血压、心律及心率;②心电图;③心功能监测;④电解质尤其钾、钙、镁;⑤肾功能;⑥疑有洋地黄中毒时,应作地高辛血药浓度测定。过量时,由于蓄积性小,-般于停药后1~2天中毒表现可以消退。如地高辛血药浓度在2.0-2.5ng/ml以上,应警惕洋地黄过量毒性反应。患者2-3周前未应用洋地黄类制剂者,必要时可考虑给予负荷量;肾功能不全者,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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